网站首页 本馆概况 新闻动态 群文专题 文化活动 培训中心 艺术团队 文艺创作 非遗保护 党建工作 视频中心
 
“大河上下”第十届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展征稿通知
日期:2016-05-05 来源:东胜文化馆 作者: 访问量: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繁荣艺术摄影事业,集中展示近年来摄影创作取得的新成就,中国艺术摄影学会、陕西省文化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四川省文化厅、甘肃省文化厅、山西省文化厅、山东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青海省文化厅决定在西安共同举办“大河上下”第十届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文化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艺术摄影学会

   三、征稿要求

  (一)本次展览以“我的家乡”为主题,作品要充分体现本地区的地域民俗、风光、人文地理、历史风貌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崭新变化等各方面的摄影作品,风格、体裁不限,鼓励具有全新创意和独特艺术视角的摄影作品投稿参展,创作时间须为2014—2016年原创作品。

  (二)参展摄影作品分为A类和 B类。A类为“家乡情”,作品为除去新闻纪实类以外的艺术类图片。B类为“家乡人”作品为纪实类,参展作品要求影像真实反映家乡的人和事。除适度调整色彩亮度外,不得对图像做合成、添加、修改(宽幅作品可拼接合成,但不能对图像添加修改)、过度渲染等加工。

  (三)参展作品只收电子文件,组照艺术类、纪实类均可(每组作品不超过6幅)。

  (四)作品报送要求:长边不低于2040像素(不小于3M),高质量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

  (五)投稿时作品均需填写:类别、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信息。

  (六)主办方有权使用参展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的相关展示,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出版作品集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四、作品评选

   各省(区)选送单位分别报送组照作品5幅,艺术类与纪实类单幅作品各10幅。由组委会统一评选。每个门类分别评出:最具吸引力作品1幅、珍藏级作品4幅、收藏级作品6幅、优秀作品9幅、创新作品30幅。获评作品均颁发获评级别证书,作品将入编“大河上下”专辑画册。

   五、截稿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请各盟市按照文件要求统一报送到内蒙古群众艺术馆,区直地区及学会会员可直接报送。






 
版权所有 东胜区文化馆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10号 联系电话:0477-8361264
蒙ICP备18005815号-1

蒙公网安备15060202000165号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宏易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