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国梦”主题艺术创作,丰富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拟定于2016年6月下旬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文化节期间将继续举办优秀剧目展演,拟从全区范围内(包括民营艺术院团)选拔优秀剧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剧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内蒙古,彰显草原文化核心理念,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富有浓郁的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 (二)推荐剧目要体现思想精深 、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创作标准。 (三)鼓励原创的、本土的现当代题材剧目,也支持根据历史文化名著、现当代文学作品改编的作品,但主创团队应是本土的。 (四)推荐剧目应为近两年新创作演出的优秀舞台剧,已在往届草原文化节上展演的剧目不再推荐。 (一)以盟市为单位统一组织推荐上报。每个盟市可推荐1-2台优秀剧目,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及其他直属文艺团体直接报送。 (二)推荐剧目需提供如下材料:剧目推荐表(见附件)、文学脚本、剧情介绍、院团简介(附照片)、主创人员简介(附照片)等。其中剧照可后报。 (一)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组委会责成内蒙古戏剧家协会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观看的方式,从推荐上报的剧目中选拔确定参演剧目。剧目审看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5月25日。 (二)推荐申报展演剧目的主创团队要主动联系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协调安排审看时间。推荐申报的剧目原则上必须按照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修改、提高后方可参加优秀剧目展演。 (三)从确定的参演剧目中选择1台优秀剧目作为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开幕式演出。 (一)优秀剧目展演以展示舞台艺术精品为宗旨,是草原文化节重点内容,各盟市委宣传部、文化局、艺术表演院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精品的要求,优中选优,不断修改完善提高,切实做好优秀剧目的筛选推荐工作。 (二)相关推荐材料请务必于2016年4月5日前报送至东胜区文化馆,由东胜区文化馆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戏剧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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