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建设要符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制度建设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通过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深理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增强认识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通过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关系来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己任,又要把维护干部合法权益作为职责;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善于有效预防腐败;既要促进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又要实现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的有机统一。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来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纠正相互攀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2、要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上有所创新 加强监管,不能“走过场”,必须切实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一但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发现干部中有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乱纪案件;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在办事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知法犯法违规审判的案件;要组织力量,严肃地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逐步建立事后的跟踪随访制度,重点调查案违法违纪现象 3、制度建设应与教育相结合,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道路 制度建设要在不断完善原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加大各项制度的宣传,使国家干部熟悉各项制度,把已经制订的制度落实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梳理,找到制度缺陷,从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应注重进一步提高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权利是人民给的,行使权利只能为人民服务。推进教育工作制度化,健全思想教育机制。坚持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推进制度反腐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坚持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完善网络教育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影视、电教、戏曲、文学等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实行分层施教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的防范功能。 4、制度建设中应注重建立新的具有强大约束力和不可人为控制的事前监督和事后惩罚机制 尽快建立起行政办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及高科技手段来加强办事的监督,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从而使问题公开化、明朗化,使违反制度者公开暴光,无藏身之地,使问题在未产生不良后果之前及时解决,同时推进惩处工作法制化,强化法纪约束机制。坚持依纪、依法、依规惩治腐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完善办案制度,促进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制度的规范功能和惩戒作用,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适时地将一些惩治性的规范上升到法规和规章层面,切实提高制度权威,弥补惩处工作中的纪律疏漏,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力,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建立辞职制、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组织处理制度,强化干部问责制,加大对违规干部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要逐步建立廉政预情网络,在检察、审计、信访、新闻媒体等单位设立廉政预情联系站,在县(市)区、镇乡(街道)、企业和村级组织有选择地建立廉政预情直报点,组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为主的廉政预情观察员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深入分析收集的信息,动态研究腐败行为的类型、形式、手法和发生的环节,及时预测一段时间内党风民情动向,为制度防范提供决策依据。建立预情反馈制度,发现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的,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责令纠正,防患于未然。以预警机制的全面构建,提高制度反腐的科学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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